1、馆内书刊面向社会开放,书刊均免费阅览、办证借阅。
2、入馆读者应着装得体、举止文明,遵守管理制度。
3、凡入馆读者,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,丢失概不负责。
4、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,读者应自觉保持馆内整洁、安静;不得在馆内吃东西、大声喧哗;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、抢占座位。
5、图书每次借阅3本,借期一个月。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。逾期不归还的,按0.1元/天收取滞纳金。
6、凡中国公民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均可到服务台办理借阅证。办证时,读者交纳100元押金,押金收据请读者务必保存好,退证时需要凭据退款。办理的借阅证须满6个月,才能退证。
7、读者遗失借书证,应及时补办,补证收10元的工本费。退证时需归还所借文献及结清图书逾期滞纳金等费用。凭借书证、办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后返还押金。
8、丢失书刊,应按原价的2倍赔偿,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倍赔款。成套书刊遗失一册,按全套价赔款,余书仍留存。对于违规的读者,在未办妥相关赔偿手续前,暂停其借阅权利。
9、读者借书前应当面检查,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现象,请告知工作人员处理。
10、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入馆;严禁攀爬、翻越窗台、栏杆。如有违者,责任自负。
11、有意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带出馆者,以窃书论处,并以书价的5倍处以罚金;对损坏馆内书刊、设施设备,情节严重者,将报公安部门处理。